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泰安高新区凤凰河下游、洪沟******医院周边等景观提升项目施工,工程位于泰安高新区,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GX-GC-******-02001
2.2项目名称:泰安高新区凤凰河下游、洪沟******医院周边等景观提升项目施工。
2.3建设地点:泰安高新区
2.4建设规模:工程位于泰安高新区,本项目共包含三项,其中第一项为凤凰河下游河道整理工程,******消防支队南侧,高新区一中校内桥西侧河道进行边坡护砌,对河道两侧进行绿化,确保河道排水通畅,提升区域整体景观效******医院周边景******医院周边进******医院高新区院区周边区域环境面貌;第三项为洪沟街东段南侧人行道及绿化工程,在洪沟街东段(紫云路-龙腾路)龙泉D区北侧铺筑人行道,行道衬下栽桩绿化隔离带。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工期要求:20日历天,注: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目标:符合《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苗木成活率 100%,养护期两年;
2.7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2.8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详见工程量清单)。
2.9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0元(壹仟捌佰叁拾捌万玖仟柒佰贰拾贰元壹角整)。
2.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括园林景观工程或园林绿化工程,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若职称证书中未体现专业,应提供体现专业的毕业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公告时间:自 2023 年11月11日起至 2023 年11月17日;
4.2 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 CA 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 CA 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交易项目受理电话:******。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投标人)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 CA 办理模块中《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供应商)》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12月5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高新区长城路 616 号
邮 编:271000
联 系 人:马主任
电 话:0538-******
招标代理机构:山******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老观光路张家岭金玖院内
邮 编:271000
联 系 人:高晓明
电 话:******
电 子 邮 件:******
8. 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 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监督单位:泰安高新区建设管理部 监督电话:******。
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晓明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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